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建议书
律动知产—詹丽红
本文曾发表于《中华商标》杂志的
首先,感谢您选择与信任律动公司,为了您的注册商标能受到更好的保护以及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纰漏,我司特别作出如下建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根据《商标法》的以上规定,商标持有人要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书核定的图样和商品为限使用,不能擅自改变商标名义地址以及商标图样使用。
以下是商标使用和宣传规范性建议,敬请参阅!
一、商标使用时请将以下证据材料予以保留
1.商标保护与企业产品上市并行;
2.确定商标在国内、国际注册的最早时间和商标使用的最早时间;
3.自有品牌上市前考虑商标侵权的风险;
4.保留与国内外代理商签订商标使用协议;
5.保留国内外商标使用(包括最先使用)证据;
6.商标的生命和价值在于商标的使用以及依托的商品或者服务;
7.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包括:印刷商标的合同、定制工衣的合同及其样板、产品销售协议、产品的照片、产品名片印刷协议发票、产品广告的合同发票等等。
二、商标规范使用建议
1.将商标与周围文本区分开
在印刷品中通过使用大写字母、黑体、不同颜色、斜体、下滑线或引号等,以区别商标及其他文本内容,避免商标被视作一般性词句,导致丧失显著性成为通用的名称,影响品牌的规划和发展。
2.明确商标字形、大小、比例及放置
如果商标文字部分需使用特定的字形,特别当字形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须始终如一使用该字形。
3.明确商标颜色
在任何可能情况下,使用商标并体现其色彩;若准许第三方使用商标,应向其说明具体颜色;若在报纸或其他无法运用彩色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以及何时使用黑白版本
4.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而非名词或动词
商标的作用是将企业的产品(服务)与其他产品(服务)的区别开来,而不是描述产品(服务)。若不注意使用,商标可能成为普通词汇。如“生产一台Xerox复印机”(注:施乐复印机),而不是“生产一台Xerox”。后者将Xerox作为复印机的一个替代词。这不利于企业,因为它还生产诸如“扫描仪”等产品。将商标作为动词使用,也有同样的风险。为保护商标,将其与一般描述性名词搭配使用。使用商标时,勿使用复数形式,而将与其搭配的名词变为复数。
因为使用和保护不当造成通用词汇的有“U盘”、“阿司匹林”等商标,为防止商标演变成普通词汇而失去商标权,尽快采取以下措施:
●纠正媒体或广告中商标使用的错误;
●在产品有关文件中加入商标所有权说明。常用的方式是星号*并将说明放在首次提及商标页脚本处。
5.勿使用简写形式
商标的拼写不得更改。形式上的改变会使消费者产生迷惑。只有当简写形式自成注册商标时,方可使用。如Coca-Cola和Coke都是可口可乐公司的注册商标。
6.在广告及标签的使用商标标识
符号的使用并非强制,因为这不提供法律保护。其使用是为了提示公众该商标已被注册,以防其他人非法使用。使用商标标识时,须出现广告和标签上商标首次出现及最明显处。通常是上标或下标。重要的是将标识与商标名称及公司标志同时使用。在商标受到较大公示率时,如广告及网站中包含商标标识。
当商标未经注册时,TM(商标)或SM符号置于公司标志旁。在商标未注册的国家,勿用®符号,否则可能招致处罚。
7.监督被授权的商标使用者
监督被授权使用商标在宣传、说明、网站、产品标签及包装上的使用,包括被许可方、特约经销商、品牌所有者、广告商等。控制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以确保商标所代表的质量和标准、确保被许可方或特约经销商在许可协议条款范围内使用商标;若使用不当,会影响消费者对于商标的认识,进而影响商标的整体声誉。
8.审核商标系列
任何企业须对其商标进行年度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及时:
●注册正在使用或提议使用的商标;
●根据法律规定,将商标许可备案;
●更新注册。
9.对待商标演变
公司为更新形象或适应新的广告媒体,其商标也发生演变。
对商标的调整不存在限定,但是企业应咨询有关商标局或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以了解更改注册所需费用及手续。对商标的调整需符合产品特征,而不能一味追求现代化,否则会导致忠实消费者产生混淆。
10.商标使用说明书
许多企业印制商标使用说明手册,这些手册包含如何正确使用商标的说明,还通常要求对信息、营销资料及公司出版物进行系统审查,确保向公众展示商标的正确性及一致性。
11.保护商标的其他建议
● 严禁第三方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注册商标,或对商标进行更名并作为其他公司的公司名、品牌、产品/服务名称的部分。
● 严禁根据书面商标许可以外,在网络、产品、包装、手册及宣传资料或相关处使用商标。
●严禁使用相关商标的变化、仿体、发音相似体、其他语种对等物或简写。
●企业对商标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关键在于对商标正确并经常性的使用。在商业中使用指的是将商标运用到商品、容器包装、标签或相关展示中。须在产品售于消费者时将商标告知消费者/使用者。若公司名既是商标名,那么公司名称的使用不等同于商标的使用。
12.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外
● 严禁生产、销售或免费发放带有商标的商品;如T恤、杯子、纪念品等。
● 勿将商标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 严禁对标识重新设计、不符合标准或错误的使用。严禁对关系、大小、视角、形状或格局进行变更。
● 未经公司领导的许可,不得将整个商标与其他设计元素、标识或工具组合使用。
● 切勿将商标用于处于开发或试验阶段的产品名称中,因为如果该产品失败可能导致商标连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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