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 Costa Rica
概要:
1975年10月1日起,哥斯达黎加开始实施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
申请及注册:
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在先原则。
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防御商标、广告用语的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提交资料:
1、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公认证委托书。
时间流程:
官方回执时间:4-5周;
注册时间:12-24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其他: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时间:无规定;
●官方语言:西班牙语/英语。